为进一步提升港口作业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缓解人力资源压力并减少人为因素导致安全事故,探索研究新能源无人驾驶技术在内河港应用的可行性。计划引入两台新能源无人驾驶集卡进行POC测试,测试时间6个月,测试无人驾驶车辆与内河港基础设施兼容性、无人驾驶车辆在主动安全以及混行方面的功能表现、无人驾驶系统与现有生产作业流程的匹配情况、无人驾驶系统的整体作业效率、无人驾驶作业的费用成本情况等多方面的综合测试。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自自筹,现对四川泸州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无人驾驶集卡测试服务组织采购。
二、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提供2台新能源无人驾驶集卡在泸州港开展无人驾驶POC测试,包括无人驾驶水平运输设备使用所需的基站、无线网络、服务器、数据对接、设备维护保养、保险、日常运营维护等。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现场部署,部署完成后正式进入测试期(供应商可根据部署实际情况提前进入正式测试期),测试期6个月。
3.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内满足港口作业要求,同时无安全事故发生。
4.响应时间:需安排驻场人员7*24小时响应故障问题。
三、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范围涵盖智能科技、计算机、网络等方向,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对应的设备供应、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响应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单位,请于 2024年 5 月 31 日至2024年 6 月 4 日,登录“泸州港网站http://spsilzict.com/”“公告栏”查看公告,并于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集装箱码头泸州港联检大楼317室,持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谈判文件。
注:若供应商在外地,在规定时间内到泸州港集装箱码头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确有困难的,可以将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后,以PDF的形式邮箱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报名资料原件应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并留下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电子邮件地址,采购人在审核相关资料合格后,会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不能以添加并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获取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7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泸州港集装箱码头联检综合楼317室(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工业园区泸州港集装箱码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泸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网站http://spsilzict.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泸州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进港路1号
联 系 人:祝先生
电 话:19382422527
邮 箱:754686629@qq.com
2024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