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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5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 标签:省委省政府信息 时间:2022.08.09 浏览量:969次

川府函〔2022〕177号


成都市、自贡市、遂宁市、内江市、资阳市人民政府,水利厅:

水利厅《关于审批〈5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报批稿)〉的请示》(川水〔2022〕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5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节水即治污”理念,按照水利部等6部委《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水节约〔2021〕377号)要求,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力争到2025年5个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现水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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